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阅读增值”活动规则

为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促进读者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积极参与各类阅读活动,本馆探索举行“阅读增值”活动,鼓励读者借阅文献、参加阅读活动并给予积分,积分可用于交付逾期费;也可用于兑换活动名额、文化礼包等。

一、参与对象:持有本馆成年读者证、儿童读者证、青少年读者证、通借证(五年)、通借证(一年)的读者。

二、原始积分:900分。

三、增加积分内容

四、扣减积分内容

五、积分兑换内容

 

六、总积分

1、“读者证”总积分为零时,系统会自动冻结“读者证”,读者无法借阅文献和参加活动,只能阅览文献。读者可通过入室阅览、阅读宣传单、阅读规章制度等增加积分,当“读者证”总积分大于5分时即可解冻,读者可借阅文献和参加活动。

2、“读者证”挂失并成功补办新证后,原“读者证”总积分自动转入新证。

七、根据服务发展需求,本馆将适时调整活动规则并向读者公布。

八、本规则自2016年3月12日开始试行,2020年4月23日第一次修订,2022年6月1日第二次修订,最终解释权归越秀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