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A07 2021-10-01
王晖。受访者供图
从事检察工作17年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王晖始终坚守着成为一名检察官时的初心:“人民检察官,既是国家法律的守护者、践行者,又是人民的公仆,应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晖对案件的高度负责,换来的是不枉不纵准确打击犯罪,经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2019年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020年10月,最高检授予“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荣誉称号,2020年11月,他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亲临现场找证据
“检察官办案不能坐在办公室,要走到案发现场去,掌握案发现场的第一手信息。”作为一名专门和重大刑事案件打交道的检察官,王晖常把办案亲历性挂在嘴边。2010年,他被遴选到省检察院从事死刑二审检察工作,经手的案件更是攸关性命,不容出现丝毫差错。因此,他经常奔赴命案现场,对每一份关键证据进行复核。
一起精神病人被虐杀案,让王晖印象深刻。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拒不认罪,一审法院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被告人无罪释放。问题出现在哪儿?如何用确凿无疑的证据证明犯罪?王晖决定亲自去案发现场寻找答案。
除了复查物证、与侦查人员座谈、走访原审法官,王晖还沿着被告人当天的行动路线,重新走了一遍。
果然,随着侦查底片的播放,案发现场的关键物证被一一提取、补强、相互验证,最终充分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历时3年,真凶从无罪改判死缓,死去的被害人终于可以安息,家人得到一个公道。”在王晖看来,依法追诉犯罪,为被害人伸张正义,这正是作为一名检察官的担当。
摆事实促和解
法律之中不仅有严肃,也有温情。在办案中,王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诉讼参与人感受到检察官的司法关怀。
一起22年前的抢劫案,公安机关报请核准追诉。通过对案情的深入了解,王晖注意到,案犯抢劫时并未伤人,并给了被害人路费,公安机关也在案发后不久追回了一半被抢财物。现有证据很难证实案犯逃避侦查,在法律上再进行追诉的必要性不大。
充分听取诉讼参与人意见后,王晖提出了促进刑事和解的意见,得到最高检的支持和被害人的同意。视频听证会上,案犯正式向被害人道歉,被害人也表示谅解,并追回补偿款,因犯罪被损害的社会关系被修复。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被害人以及亲属的怨戾,检察官有责任进行化解。”王晖说。
南方日报记者 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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